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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持续推进“五型”政府部门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编制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本《指南》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jiangxi.gov.cn)或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网站:(http://jxwb.jiangxi.gov.cn/)上查询。以及依法指定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苏圃路157号省外办综合处)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经济社会发展、惠民实事项目等最新动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政务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4.财经信息。包括本部门预算、决算信息,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5.政务服务信息。包括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处理结果,以及行政复议、诉讼等办理情况。

6.公共服务。本机关有关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服务方面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编排体系

本机关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引号、发布机构、信息名称、文号、分类、发布日期、内容摘要、关键词共8项内容。

(三)公开渠道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jxwb.jiangxi.gov.cn/

2.除信息公开网站外,本机关还将利用其他互联网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辅助性方式及时公开重大信息;“江西外事”微信公众号。

3.现场查阅点: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苏圃路157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791-86225775。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受理时间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办公地址:南昌市苏圃路157号,联系电话:0791-86215775,传真号码:0791- 86224679,邮政编码:330008,电子邮箱:jxwbzhc1@jiangxi.gov.cn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机关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供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本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范围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四)收费标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精神,依申请公开超过一定标准的,本机关可以适当收取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可以按件计收,也可以按量计收,均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

(一)按件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按件计收适用于所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决定类型。申请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包含多项内容的,行政机关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请”原则,以合理的最小单位拆分计算件数。

1.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费。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

3.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月内累计申请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收费标准提高100元/件。

(二)按量计收执行下列收费标准:按量计收适用于申请人要求以提供纸质件、发送电子邮件、复制电子数据等方式获取政府信息的情形。按量计收以单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单位分别计算页数(A4及以下幅面纸张的单面为1页),对同一申请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累加计算页数。

1.30页以下(含30页)的,不收费。

2.31—100页(含100页)的部分:10元/页。

3.101—200页(含200页)的部分:20元/页。

4.201页以上的部分:40元/页。

本机关依法决定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将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说明收费的依据、标准、数额、缴纳方式等。申请人应当在收到收费通知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纳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期限从申请人完成缴费次日起重新计算。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综合处是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办公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苏圃路157号,联系电话:0791-86215775,传真号码:0791- 86224679,邮政编码:330008,电子邮箱:jxwbzhc1@jiangxi.gov.cn ,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监察室投诉。

监督电话:0791-86269740,传真:0791-86224679,通信地址:南昌市苏圃路157号,邮政编码:330008,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网上入口:

http://hudong.jiangxi.gov.cn/jact/front/mailwrite.do?sysid=2&groupid=50&userids=G50

江西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